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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面新闻记者|冯赛琪
证监会“减持新规”发布后,9月6日,首家触碰“红线”的上市公司东方时尚(603377.SH)发布公告称,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“东方时尚投资”)将在9月15日之前回购此前减持的340万股,以弥补过错。
尽管如此,东方时尚投资仍难逃监管部门的处罚。9月6日,该公司收到了来自上交所和北京证监局的监管措施。
东方时尚表示,今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的通知函,其将通过自筹资金于9月15日前购回此部分减持的股份,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。公司将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,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,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上交所表示,在已明知相关要求的情况下,东方时尚投资仍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。
8月30日,东方时尚发布公告称,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于8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40万股,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.47%,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相关要求,东方时尚投资承诺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已减持的340万股。
8月27日,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明确要求,公司存在股价破发情形的,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。
上交所表示,关注到8月25日东方时尚收盘价格为6.96元/股,经测算存在股价破发情形。当日,上交所已将上述要求通过公司告知控股股东。次日,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在已明确知晓相关要求的情况下,仍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。
考虑到东方时尚投资承诺将购回已减持股份,且如涉及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,可酌情予以考虑。
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,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决定,对东方时尚投资予以监管警示,要求东方时尚投资及董监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,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,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、申报和监督程序,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。
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时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,认为东方时尚投资于8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方时尚股份340万股的行为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第六条的规定。
北京证监局表示,东方时尚投资应认真吸取教训,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,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正规在线股票配资,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,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。